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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纯又欲小青梅1

瑞香还记得自己十三四岁的时候,留宿在季家,吃过崔阿姨亲手做的一顿简单便饭,就会噔噔噔上楼,钻进季凛的房间,缠着当时正在准备申请大学,生活充实忙碌,却总是很迁就自己的季凛陪自己做些“好玩的事”。

万家和季家是多年朋友,自从季凛那私生活荒唐混乱的亲爹死了之后,两家的联系反而更加紧密。崔阿姨不让别人叫她季夫人,不是叫崔总,就是叫崔小姐。这有些出格,反正季凛同父异母的大哥就很不满意,但是没人在乎他满不满意。

崔阿姨没有改嫁,又掌握大权,她做什么都不乏支持者。毕竟联姻的嘛,感情不和人尽皆知,人都死了,摆一副未亡人的脸有什么意思?瑞香小时候有一次听到她对自己的妈妈轻嗤一声,吐槽:“都不算坟头烧报纸,糊弄鬼,死人都晓得我要是哀悼就是装的。”

万夫人笑也不是,不笑也不是,忍了很久,什么也没说。

崔阿姨很喜欢孩子,但她只生了一个,又不想改嫁,虽然后来交了几任年轻漂亮懂事的小男朋友,到底也没有再生一个。她很爱儿子,又很喜欢好朋友家的小儿子瑞香,于是把他养得像是自己的另一个孩子一样。瑞香从很小就知道崔阿姨是妈妈之外自己最喜欢的人,大了更是在季家常来常往,熟悉的很——其实他内心里更经常觉得这是崔家。

季凛比他大了四岁,正好是一整个人生经历的阶梯。瑞香上初中的时候,季凛在同一所学校的高中部,等他上了高中,季凛就已经进了大学。但两人从小相处,季凛又天生早熟,稳重镇定,能耐心陪他玩,所以瑞香和他相处的时间很长,感情也很深。

从最早的一张照片看,他是个奶娃娃的时候,季凛甚至就抱过他,坐在沙发上两手搂着他,一脸严肃地盯着他,好像是怕他掉下来。

因为季凛比自己大了四岁,所以瑞香从小就爱粘着他,跟着他,把他挂在嘴边。小孩子总是觉得大几岁的大孩子就很了不起,更何况季凛是真的了不起。

太小的时候察觉不到,可是瑞香的小学时期,季凛就开始不断拿重量级的奖项,不管是学科竞赛,还是课外拓展,比如击剑,冲浪,象棋,围棋,种种项目,只要季凛选择学习,就必定成果斐然。

瑞香习惯了他如此优秀,简直觉得他是自己认识的最厉害的人。

十三四岁的时候,他心无旁骛,而季凛又几乎长大成人,两人之间说有点什么很勉强,因为瑞香根本没开窍。他只是很喜欢季凛,所以缠着他带自己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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