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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章 初战告捷未竟全功 虎头蛇尾意欲难平

10月7日,涉事奶企向润家公司方面提出解决方案,愿意召回不合格批次奶粉和乳品,同时将尚未售出的产品全部进行销毁处理,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消费者健康问题,愿意承担相应救治费用。

“这几家公司是已经组好了团了吧?发过来的公函,除了抬头不一样,措辞几乎是一模一样的!”

袁旭扬了扬手里的几张文件,气的都笑了。

小会议室里的众人都没有说话,这几家乳品企业的回复中规中矩,但是仔细看来,却是明显诚意不足,召回和销毁问题产品本来就是应该做的事情,而对于消费者受害的赔偿问题,却只是含糊的表示愿意承担救治费用。

在座的都是老商业了,对于企业的这种文字游戏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。

愿意承担救治费用,前提是首先这个救治产生的原因是因为我的产品导致的,这就需要消费者提供证明,而且要明确的表示,导致发病的原因,必须是我这个具体品牌的具体批次的具体产品导致的,但是,事实上,医疗机构在出具导致发病原因时,只会表述导致发病的直接原因,例如是某某病菌,具体到具象的物品上,一般都不会出具。

即便是写的原因是因为体内累积的三聚氰胺导致肾脏问题,但是这个三聚氰胺是哪里来的呢?医疗部门当然不会写上是从奶粉里来的,他们也确实不知道是不是奶粉的原因,奶粉中含有并不意味着你体内的就是奶粉中的,也许是你给宝宝吃的其它的东西导致的呢?如果你一定要说是奶粉,那根据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,你需要提供两者之间必然联系的证据。

而就算是到了具体的医疗救治费用核算阶段,同样也会有无数的坎儿在前面等着,救治中哪些是可以报销的,哪些是不能承担的,消费者要提供的所有的收费单据、检查单据、病历单据,如果你还想要生活补助赔偿,你还需要提供你的生活支出凭证……

遇到无良企业,哪怕是最后迫于压力赔付,它都要想尽各种办法恶心你一下,在华夏,个体面对团队,想要维权,太难了。

“这个奶协,还舔个脸发函来要我们息事宁人,不要影响了华夏奶业的整体发展?!”袁旭把一张信件重重的扔到桌上,只可惜,一张纸而已,并没有发出什么声音,反倒借着袁旭的劲道往远处飘了开去。

“就这样是非不分的领导机构,能带出来什么歪瓜裂枣来?”

“要是任由这种黑心的奶企继续发展下去,这个市场,还不如丢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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