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嫁给厌世状元郎(穿书)第114节

“那个时候,我手里有不稀罕的物吗?”方圆快走几步,离不孝徒远点。他还没问他呢:“你既靠科举入朝做官,那为何归京二十余天不上朝?”晚饭后,景易吃饱了,向他告了一刻的状。

“你不是都看了?”楚陌轻眨眼,就近日这形势,过去行差踏错过的大臣,哪个不是缩着脑袋在熬?他们才不会在朝上挑事。既无事,他去早朝做什?

方圆刹住脚,回头道:“带小虎子吗?”

轻嗯了一声,楚陌脚下不停,自他身边经过:“不说太爷,我岳父岳母年岁也都过五旬了,去年又经受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,哪能带得住小虎子。安安又舍不得将小虎子丢手给乳母带。我不舍她劳累,自是要帮着带。再者,小虎子是个男娃,由我带也好一些。”

真看不出来。方圆跟上不孝徒:“为师以为你不会喜欢小虎子。”

敛下眼睫,楚陌弯唇:“你也说了这是你以为。”脑中浮现出一幅画面,小小的男娃缩在已死父亲的怀里。画面中男孩的面目已经模糊了,但父亲…却依旧清晰。

阴阳怪气。方圆瞪了他一眼,甩起胳膊超越他,继续走在前:“有事没事还是要常去朝上走走,如此吏部、户部也不会将你遗忘,漏了俸禄。”

“他们不敢,我会找上门要。”楚陌抬首看了眼天:“告诉我你把东西埋哪了?我去挖。”他没工夫跟个一人好全家好的老和尚瞎耗。

方圆翻了个白眼,运力脚下快走,顿时只见足影。楚陌紧随他,仅百息,便翻进了贤王府。

府中庭院皆如往昔,方圆面上无异眼里无波,领着楚陌直奔禾祥院。所经之处,无一根杂草。花草树木瞧样子,应是才修剪过不久。

入了内院,走幽长小径,每十丈一岔道。岔道缓缓上,过去便是寿山岭。寿山岭乃黎朝末帝初登基时耗百万两银修成的。于山岭夹缝中种青松矮竹,引活水穿山,养飞鸟走兽。不过那是曾经了,如今的寿山岭里有飞鸟无野兽。

绕过寿山岭,又是一楼亭。方圆轻轻点足就翻上了长廊。楚陌随他,点足才跃起就隐隐听到鸟儿扑翅声,凤目一凛,望向不远处的寿山岭。没有翻身,落地丢下小锹,左手在玉带上一抠,拔剑飞掠向寿山岭。

方圆亦察觉不对,跳下长廊,紧追在后。不过三十息,两人到了寿山岭中心。除了石亭,再无其他。老和尚抽了抽鼻子,有血腥味。移步向右,果然在石亭檀木围栏上发现一血手印。

掏了方巾出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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