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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

第二天的时候我想起布拉克山矿区废地的山火。

我的母亲一直奔走在讨回孩子的路上,最后在县政府门口被一辆锈迹斑斑的皮卡撞得一命呜呼,那间无人打理的木屋变得残破不堪,成了一个勉强的容身之所,但却不是我的容身之所。

我有红色的皮肤、漆黑的头发,我来自这片土地,却又被迫离开,剥夺归属。我站在破败的屋前,这是我自幼生长的巢,却成了无主之地,它不属于任何人,就像我不属于任何处。

但我仍是强行住了回来,部落警察睁只眼闭只眼,工匠独鹿看在我母亲的情分上把我收作了徒弟,教我打造世上最趁手的冷兵器,教我射箭打猎,他苍老却有力的手握住我的腕子将一张弓拉到最大,然后在我耳边说。

“杀鹰,用你的心去寻找目标,遵循大神的指引。”

杀鹰是我家族流传的名字,这个名字属于部落中的第一勇士,勇士代表着无上的荣誉,同时往往也代表着死于非命,就像我的父亲,他用弓箭射杀了一个闯进保留地并强奸了两名少女的白色垃圾,却也死在热兵器的枪口下。

独鹿的声音很是虔诚,几乎令我信服,可我从未得到过大神的指引。

他病死之后,我从部落警察那里得到了一项新的工作,就是到布拉克山里去做看火人。

布拉克山一分为二,保留地和白人强取豪夺的金矿只有一线之隔,霍姆斯特克采矿公司的动静闹得越来越大,爆炸声总是在山间震荡来去,好似愤怒的雷神亘古地驻守在此。

我的职责便是留神这些过分频繁的爆破,提防那些游荡来去的火星,并“拦下”那些想要暗中进一步侵占我们土地的白人。

事实上我确实见到了一个白人,那就是亚当斯。

第一次见面,他见到我后很是狼狈,但这一次,我见到他时,他就已经足够狼狈了——不合身的皮袄,里面的羊毛都已经从破洞里翻了出来,过分宽大的牛仔帽下是那张美丽却也脏污的脸。

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叫我一眼认出了他。

“牛仔,你已经到了保留地境内了。”我抬起手中的弓。

“噢,是你。”亚当斯认出了我,甚至看起来有些高兴,这种情绪让我有些疑惑,他似乎不知道一个白人在保留地里会遭遇什么,更何况我们俩人之间的过往并不算友好,他扬起脸自下而上地仰望着我,灰绿色的眼眸中带着一些微妙的狂热与膜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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