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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十年代之千里嫁夫[穿书]第14

完全不知道,自己在人小鬼大的妹妹心目中,是个傻乎乎的形象,送走了三人,田宓也没闲着,花了十几分钟时间,在靠墙那一面的草堆扒拉出一个坑。

坑的面积不大,只能容纳下一个人。

改造好临时窝巢,她又将屋里整理的看不出什么破绽后,才钻进了草垛里。

也在这一刻,窝在一个狭小又隐蔽的环境里,感受着后背硌人的稻草触感,田宓才真的放松下来,开始考虑后面的事情。

重活一世,人的智商与阅历不会突飞猛进,她依旧是那个刚出校园没两年,有点儿小聪明,又有些胆大的普通人。

勾心斗角或者反击报复这样的事件,在她曾经的二十多年生命里,从来没有遇到过。

田宓切身遇到的最坏的人,便是大一那年,偷了她手机的小偷。

汗颜的是,到现在她都不知道,那个小偷,她曾经离的最近的坏人,长得是个什么模样。

因为从前的生活圈子太安逸,田宓很清楚自己的斤两,所以,将事情告诉田红星,让他参与进来,是最好的办法。

哪怕有些冒险,也比她一个人横冲直撞来的强。

以父亲几十年公安经验,很多事情应该都能打听出来,包括刘家的对家是谁。

至于她,明天还有别的事情要做

兔子急了还咬人呢。

刘向东不是闲吗?

粗略看过原书的她,方才灵光一现,已经想到办法让他忙起来了。

心里惦记这事,第二天天还没亮,田宓就醒了。

简单梳洗后,又在四妹带过来的陶锅底下抠出些许黑灰,将外貌稍做了些改变,才告别了盼娣,拎上随时准备跑路的包裹,只身去往县城。

去县城,最早的班车是凌晨五点半,等田宓坐着第一班车晃荡到县城,时间还不到七点。

可能是内心深处潜藏着不安,她下意识的没去父亲说的邻村二姑家,而是来到了县城的招待所。

有了介绍信,加上田红星塞给她的钱票,还有自己攒的,她身上拢共有八十几块,住招待所没什么压力。

而她之所以选择招待所,也是因为这里是除了邮局,唯一可以打电话的地方。

田宓不知道县邮局那边有没有刘向东的人,但她不会去冒险,也不介意将人想的更坏一些。

她很清楚,刘向东既然下了这么大盘棋逼自己,就代表着他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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