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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二八筑路人

阿依在狮族领地来回巡视了一个多月,按照行动日程返回了咆哮城。

她受到了比上次更加热烈的隆重欢迎。更重要的是,这次欢迎不是由巫且组织,而是咆哮城平民们的自发行为。

一些女人已经开始穿上高跟鞋。虽然她们的鞋子看起来很怪,没有平衡的着力点,也没有适合足底的水台,感觉是普通鞋子后跟上加了一个三角形木托。

一切都在改变,人心在潜移默化与各种政令中越来越多倾向于年轻的摄政王。

最明显的改变就是法律。

一个皮匠带着一块棉布和一袋盐回家。在路上,因为内急就在旁边的树林里解决了一下。为了方便解裤和放水,他把布和盐挂在旁边的树枝上,粗心的皮匠舒服过后竟然忘记拿起自己的东西就匆匆离开。走了好一阵子,皮匠才想起这件事,赶紧回去取。结果看到一个陌生的农民正打开自己装盐的袋子。

这能算是一起盗窃案吗?

按照文明时代的观点,当然不算。

可是按照狮族以往的旧律,这就是盗窃。

皮匠很激动,他有自己的理由:我只是离开了一小会儿,农民应该很清楚那不是属于他自己的东西,不要说是打开袋子,甚至连挂在那里动都不能动,所以这是典型的盗窃案。

农民则辩解:自己仅仅只是好奇,而且从树枝上取下袋子的时候已经大声喊过,周围却没人回答。我只是打开袋子看看,甚至连手都没有伸进去,所以这根本不能算是偷窃。

农民很激动,也很害怕。如果你了解狮族的法律,就会明白其中的缘由。“偷盗必死”是狮族法律的原则,通常被判处斩首,或视情节轻重处以断手之刑。因为盗窃被视为歪门邪道,是懒惰的犯罪体现,整个狮族社会以重刑来表达对盗窃行为的不齿。

因此皮匠与农民之间的问题不是简单的纠纷,尤其农民还有着明显的盗窃嫌疑————毕竟他动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硬伤。

如果是在咆哮城之类的大城市处理这类案件,农民必死无疑。如果换了是偏远的村寨,刑罚会变得轻一些,他得挨上结结实实的几鞭,还要拿出一笔钱赔给皮匠。

龙族法律的制定者是天浩,他在这方面界定的非常细致。除非罪大恶极,或者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性影响,否则族群内部的犯罪问题都会交给当地法庭解决,大多处以流放,很少出现死刑。

请注意,这是针对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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